2018年怀化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怀化房地产 2018-03-07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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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宣贯暨2018年怀化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在西南宾馆召开。

3月6日,《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宣贯暨2018年怀化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在西南宾馆召开。图为会议现场。

       3月6日,《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宣贯暨2018年怀化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在西南宾馆召开。怀化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怀化市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商业银行等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通过案例分析、业务操作实解了《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下发了三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了怀化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普查及2017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综合考核工作,通报了2017年怀化市房地产市场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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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实施细则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有效发挥项目资本金的宏观调控和风险约束作用,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怀政发〔2014〕1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怀化市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现将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在本市城市(含县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适用本细则。

(二)项目总建设规模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建设规模为准。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资本金核定申请,按核定的数额将项目资本金存入选定的监管银行专用帐户。

1.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扩大投资规模时,应及时补充项目资本金。2.对于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项目资本金可按项目分期实施情况分期存入。3.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执行项目资本金的相关规定。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核查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未按规定足额存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办理。

(五)项目资本金占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为25%,应用装配式方式建造且装配率大于50%的项目比例减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具体办法

(六)企业应存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工程总投资和相应的资本金比例确定,即:企业应存项目资本金=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资本金比例。

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计算方式为城市住宅建安工程造价×建筑面积。其中城市住宅建安工程平方造价由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提供经济技术指标,暂定为:1.多层住宅为1000-1200元/㎡,非住宅为1300-1400元/㎡;2.高层住宅为1300-1400元/㎡,非住宅为1500-1750元/㎡;3.别墅为1600-1800元/㎡。

(七)企业实际存入的项目资本金依据项目前期开发的投入、项目属性、企业实力和信用信息等状况,按应存项目资本金一定比例抵扣后存入。抵扣后,企业实际存入项目资本金按下列规定确定:

1.在上年度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中信用综合排名在前20名的企业,其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按应存项目资本金的60-65%存入;排名在21名至50名的企业,其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按应存项目资本金的65-75%存入;排名在51名至100名的企业,其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按应存项目资本金的75-85%存入;排名在101名至200的企业,其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按应存项目资本金的85-95%存入;排名在201名以后的企业,其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按应存项目资本金的100%存入。

2.怀化主城区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上一年度注册所在县市区房地产开发行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综合排名靠前的,其在注册地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按应存项目资本金的60-65%存入。靠前企业数按当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数的10%确定。

3.在上年度怀化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考核评选中获得前20名的企业,其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按应存项目资本金的60-65%存入;获得21名至50名的企业,其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按应存项目资本金的65-75%存入。

4.在上年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获得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认定的企业,按排名先后以2:3:5的比例确定名额,分别按应存入项目资本金的50-60%、60-70%、70-80%存入项目资本金。

享受本条排名前列至四款项目资本金存入政策的企业,其控股比例在50%以上的子公司按母公司控股比例对应享受相应存入政策。享受本条排名前列至四款项目资本金存入政策的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出现拖欠工程款、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上访不断、被追究刑事责任或“烂尾”一年以上得不到解决等不良经营行为,不再享受排名前列至四款存入政策。同一项目或同一企业享有多款存入政策时,以较低标准为限,各政策不叠加使用。

(八)项目资本金实行银行专户监管。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银行监管,监管银行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选择,其范围应覆盖本市主要的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选择受委托的监管银行存入项目资本金。

受委托的监管银行应与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委托监管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做好项目资本金监管工作。

三、实施程序

(九)项目资本金存入按以下程序办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怀建发〔2018〕2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管理权限,持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资料,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资本金存入申请;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项目资本金存入通知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项目资本金存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监管银行签订《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托管协议》,并按通知要求足额存入项目资本金;

4.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监管银行签订的《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托管协议》和监管账户资本金存入凭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存入项目资本金应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资本金存入申请审批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怀化市国有土地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行政划拨决议书);

4.初步设计批复(建筑层数、面积明细表);

5.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6.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总平面图;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以下建设进度、额度申请解控项目资本金:

1.项目基础验收合格后解控已存入项目资本金的20%。

2.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后解控已存入项目资本金的30%。

3.项目工程竣工,返还已存入项目资本金的50%及银行利息。解控条件为:①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②规划部门的《城乡规划条件核实证书》;③人防、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和项目规划的公共基础设施完成并验收合格;④经查实确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⑤办好《不动产登记证》。

4.对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不合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综合验收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返已存入项目资本金的50%。对配套不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又拒不完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使用该项目资本金用于专项配套建设。专项配套建设资金如有缺口,缺口部分仍由开发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足。

(十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解控项目资本金,必须持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料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解控申请,符合解控条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资本金解控通知书》,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项目资本金解控通知书》后,方可到监管银行办理项目资本金解控手续。

(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解控项目资本金应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资本金解控申请表;

2.施工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设进度证明;

3.监理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设进度证明;

4.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最后一次解控项目资本金的,还应提供项目资本金监管账户银行对账单。

(十四)项目资本金使用完毕,企业需要注销监管账户的,监管银行凭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资本金托管协议终止通知书办理企业监管账户销户手续(企业开专户才使用)。

(十五)监管银行核验《项目资本金解控通知书》后,方可按照金融管理有关规定划转项目资本金。对于符合项目资本金划转条件的,监管银行不得拖延划转。监管银行未核验项目资本金使用通知书划转项目资本金的,须按《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委托监管协议》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资本金解控完毕,《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托管协议》自动终止。

四、法律责任

(十六)司法机关依法查封项目资本金监管账户、裁定从监管账户支付资金的及其他重要事项,监管银行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十七)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应按照本细则实施项目资本金监管,按季度向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统计报表。

(十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细则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

(十九)本细则规定的《项目资本金存入通知书》、《项目资本金解控通知书》、《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委托监管协议》、《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托管协议》和《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托管协议终止通知书》范本由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制定。

(二十)本细则自2018年3月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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