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怀化这些项目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了!

怀化资讯助手1 2021-06-29 16: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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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1999年12月1日办法的规定条例。 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1999年12月1日办法的规定条例。

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怀化市2021年5月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公示:

如何申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这份指南请收好: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材料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

1、办理对象

河源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

2、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393号)。

(四)《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

(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

(八)《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

(九)《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通知》(建质〔2014)154号)。

(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建法〔2018)98号)o

(十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14)44号)。

(十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建法规(2019)3号)。

(十三)《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7号)。

3、办理条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三)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四)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五)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六)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4、所需材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

(四)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交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提交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和施工合同。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六)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

(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八)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资料。

(十)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资料。

(十一)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5、办理流程

(一)申请。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将所有申请材料分类整理,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集中报送河源市住建局办事窗口4楼,然后登录三库一平台上传电子材料进行申报。

(二)受理。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申报的材料后,河源市住建局窗口人员会审查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会当场或者2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审批。河源市住建局对书面材料按照施工许可审批和工程监督手续办理所需材料进行分类整理,根据本单位内部职责分工分发至各相关办理部门,并做好流转登记。各办理部门应依法分别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办理。

(四)制证。符合条件的,制作工程监督手续办理结果文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五)送达。通知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或以邮寄的方式一次性送达有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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